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玉溪新闻 > 正文

云南玉溪2009别墅杀人案:罪犯昨执行死刑(图

类别:玉溪新闻 日期:2017-9-22 11:52:48 人气: 来源:

  梁立光,1972年出生,省市人,初中二年级文化。2009年5月29日9点30分,梁立光、唐争民(已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)以购房为由,房屋出售人周某某到玉溪金色家园某幢别墅看房时,持刀、、被害人周某某,抢劫周某某携带的现金、银行卡,逼周某某说出银行卡密码,又用购物袋将周某某嘴堵住,用手掐、绳子勒周某某颈部,唐争民还在周某某左颈部猛刺一刀。周某某因勒压(或合并扼压)颈部致机械性窒息并锐器刺破左颈外静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罪犯梁立光、唐争民抢走被害人周某某价值人民币321480元的云FB1109丰田霸车一辆,三星608型手机、摩托罗拉手机各一部;3000余元人民币、1380美元,抢走银行卡并取走存款共计人民币69500元。

  玉溪市中级一审以抢劫罪,判处梁立光死刑,终身,并处个人全部财产。一审宣判后,罪犯梁立光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上诉,经省高院审理后维持原判。后经最高复核,维持第一审对罪犯梁立光以抢劫罪判处死刑,终身,并处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。

  推荐:

  

0
0
0
0
0
0
0
0

相关阅读

网友评论 ()条 查看

姓名: 验证码: 看不清楚,换一个

推荐文章更多

热门图文更多

最新文章更多

关于联系我们 - 广告服务 - 友情链接 - 网站地图 - 版权声明 - 人才招聘 - 帮助

合作伙伴:

CopyRight 2002-2012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